考评对象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考评方法考评分
五、县(市)级疾控机构(50分)
1、免疫预防目标管理与组织实施(5分)(1)免疫规划工作有年度计划、总结,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综合检查。对所有镇开展两次以上督导。1无计划、总结各扣0.25分,未开展免疫规划综合检查或督导扣0.5分,少开展一次扣0.25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2)免疫规划“四大监测”报表和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完整准确、报告及时。1报表资料每缺一份扣0.2分,一份不完整或报告不及时扣0.1分,基础资料未收集扣0.5分。(3)开展免疫规划宣传,有总结。1未开展免疫规划宣传扣1分,无总结扣0.5分。(4)对基层防保人员每年培训一次以上,配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医培训。1未开展培训各扣0.5分(查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总结)(5)制订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相关规定,1年开展1次专项流动儿童的调查工作。1未制订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相关规定扣0.5分,未开展调查或检查扣0.5分。
2、免疫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12分)AFP病例、麻疹、乙脑及其他免疫针对疾病监测与控制12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万扣3分。麻疹发病0万扣2分,暴发疫情发生后组织控制措施不力出现二代病例扣2分。乙脑发病率超过前三年发病率平均水平扣2分。发生白喉病例、百日咳发病万各扣1分,新生儿破伤风专报系统报告的病例数小于疫情报告病例数扣1分。各种病例个案资料、监测报表不完整、不及时和出现逻辑错误,每项次扣0.2分。AFP病例双份标本合格率80%扣0.5分,未对辖区内的所有哨点医院进行主动监测扣1分。对腮腺炎、水痘、甲肝等暴发疫情没有及时处理,一起扣2分。查阅有关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