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钢结构工程及相关项目施工承包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7*步兵营1#综合库房 工程地点:7*步兵营院内
2、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建筑面积:3055㎡
二、承包方式:
乙方核算,自负盈亏,包工包料。
三、承包项目:
1、该工程施工合同、图纸载明的钢结构部分的所有工程及其附属项目;
2、该工程图纸载明的所有门窗工程(含夹板门)及其附属项目;
3、该工程图纸载明的的所有防火涂料工程。
四、协议金额:本协议第三条载明的所有工程承包项目合计总价: 元。该价款为本协议第三条载明的所有工程承包项目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的直接费和间接费、措施费、鉴定检测费、利润、税金以及完成该所有工程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
五、工期时间: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
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日计算,竣工以质监站抽检复查合格为准。
六、责任目标:
1、质量目标:严格按国家及济南军区质监站、地方主管部门颁布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和验收规范要求,严格按该工程图纸载明的设计说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任何质量瑕疵及事故。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济南军区质监站、 营 区施工队伍管理办公室关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该工程严禁发生被济南军区、7**营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等事件。
七、款项拨付:
该综合库房土建工程砌体竣工前 日,甲方向乙方拨付本协议总价的 %工程款;乙方完成预埋进入施工现场开始进行钢结构安装,钢梁、柱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本协议总价的 %工程款;围护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本协议总价的 %工程款;该综合库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拨付本协议总价的 %工程款;余款 %作为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使用之日起,一年后付 %,两年后付 %,三年后付 %。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施工用电送至场内,电费乙方负担。
2、在本协议第三条载明的所有工程承包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安全资料的编制由乙方随进度完成,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3、乙方须严格教育部属施工人员,严格遵守71217营区施工管理规定,严格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领导。
4、乙方在本协议第三条载明的所有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的材料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材料如未按规范、图纸、设计说明采购、制作、安装使用,因此发生的使用责任均由乙方负担,并按每次、每项罚款500--1000元。
5、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向甲方提供部属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接受甲方拨付款时,向甲方提供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严禁拖欠工人工资,如有安全等事故须及时妥善处结。
6、钢结构工程保修 年,门窗工程保修 年;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属乙方责任产生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仍不派人修复的,由甲方安排人员处理,发生的该维修费向乙方双倍收取。
7、乙方须严格按规定,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所属班组、个人进行工程质量标准与规范以及安全生产等学习培训及检查工作。
8、乙方自开工到竣工期间,直至清场,凡发生质量事故、安全等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并负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赔偿等一切相关责任。
9、该工程发生的任何事故,乙方须二日内上报甲方,并对事故原因、改进措施、处理结果等于事毕后五日内书面上报甲方。如因该事故给建设单位或甲方造成影响、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索赔权。
10、乙方须于开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形象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批后,不折扣的组织实施。
11、工程移交使用前,乙方负责对该工程承包项目成品的看护、保护,期间发生的毁损等由乙方无偿修复。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责任目标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每发生一项,按该工程总造价的2%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属乙方责任导致工程工期拖延,每逾期一天,向甲方缴纳该工程总造价的0.1%的违约金。
十、本协议自签订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__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__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_万元,分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
(盖章)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现将钢结构彩钢瓦委托乙方安装,为了明确双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
第二条、双方共同确认按设计图纸为准的钢结构主体安装,如工程内容发生变化,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甲方无偿提供电和脚手架,甲方不得出现停工待料状态,如出现将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第三条、本工程总安装费为壹万元整(¥10000元)。工程完结时,于2日内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当即一次结清。
第四条、工程未经验收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者,视为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甲方无条件支付全部工程款。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而单方终止合同,必须向对方支付工程款总价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无过错方因终止合同所受的经济损失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不足部分。
第六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出租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万仟佰拾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仟佰拾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出租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3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承包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钢结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本房为_______跨钢结构厂房,规格:长_______米;宽_______米;檐高_______米,按图纸施工。
(4)建筑外包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施工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三、工程合同造价及结算
(1)本合同的总造价经双方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图纸变更或本项目中面积有增减时,以工程联系单形式可作调整,将调整后的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付预付款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合同定金及备料款,乙方钢材进场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乙方彩钢板进场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工程安装完毕验收后甲方付本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或提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如甲方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所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责任,并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金额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5)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甲方的义务责任
(1)办理好各种施工手续,并在乙方进场前提供给乙方;
(2)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六、乙方的义务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七、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后,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施工,如施工中违章发生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一切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的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九、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十、维修期限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十二、争议解决
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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